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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弱势学生 越南颁法令

2013年01月30日 15:59 PDF版 分享转发

【1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方沛清河内29日专电)越南“人民军队报”今天报导,副总理阮善仁(Nguyen Thien Nhan)日前代理总理签署并颁布“协助特别困难区域高中生”法令,同时要求各地方当局尽力照顾、协助少数民族学生。

根据这项法令,在经济情况特别困难的区域,就读国立学校的少数民族高中生每个月可领取到40%基本薪资的伙食费,每年最多可领取9个月;针对必须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则可领取10%基本薪资的房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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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京族的高中生,若符合上述条件,且家境也达到低收入户标准,也可比照办理。这项法令将于2月15日生效。

另外,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部长范氏海传(Pham Thi Hai Chuyen)昨天在安拜省(Yen Bai)主持北部区域少数民族脱贫致富、社会补助、就业训练政策工作会议时,也要求各地方相关部门注重少数民族学生的吃住问题。

报导指出,北部山区省份是全国最贫穷区域,低收入户比率平均高达24%,在全国平均比率是10%;少部分省份的一些区域,少数民族的低收入户比率甚至高达60%至70%。

一名地方官员表示,虽然政府每月对每一名少数民族学生提供42万越南盾(约21美元)的补助款,但除了吃住外,校方还必须提供衣服、学用品与书本、日用品等,因此,这些补助金额不敷使用,学生生活仍然相当刻苦。许多地方每年都要求另外提供稻米粮食,以协助贫穷的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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