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曝重大隐情 前国安部长批示“快杀”

【新唐人2016年06月13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获得重审的消息公开后,让长期关注这桩“一案两凶”案件的中国网友松了一口气。由于这个案件疑点重重,还参杂了许多政治干扰因素,引起了海内外媒体的特别关注。日前,有陆媒引述知情人披露,21年前,河北公检法机关曾有人提出异议,认为聂树斌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要求改判死缓,但前中共国安部长,时任河北政法委书记许永跃下令“要杀”。

6月11日,据大陆媒体报导称,中共最高院此番能够下定决心对聂树斌案实施重审,其实与河北省政府委书记张越被拿下有关。

陆媒:聂案得以重审与河北政法王张越被查有关

6月6日,中共最高法院发布消息称,决定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8日,山东省高级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送达了再审决定书。外界有舆论认为,该案疑点重重,当初的审判过程中更存在诸多漏洞和违规的地方,因此翻案的可能性比较大。

但日前有陆媒爆料称,前中共国安部长许永跃曾对此案批示“要杀”,而且要“快杀”,所以对此案的翻案预期不可太乐观。

据大陆门户网站搜狐6月11日报导,最高院此番能够下定决心对聂树斌案实施重审,其实与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被拿下有关。

该报导称,有数个信源证实,2013年自认“真凶”的王书金案在邯郸二审前,河北方面为逼迫王书金翻供,把王书金从广平县看守所被转移到磁县看守所,对其采取“强力措施”。而且,当时的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直接坐镇邯郸”3天,“在场外指导王书金二审”。甚至在开庭前,河北当局还在看守所内进行过“模拟审判”,让王以新供词串词。

报导引述知情者称,2014年底,聂案移交给山东高院异地复查后经历了四次延期,那是原河北省政法委书记、“河北王”张越一方“最后的反攻”。

据公开的资讯,张越不但是周永康的亲信,也是曾主管隐蔽战线的前中共常委曾庆红的红人。财新网曾报导说,“张越涉嫌与此前被查的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以及政泉控股实际控制人郭文贵等,窃用国家机器强力介入财富争夺”。

传原中共国安部部长曾批示聂案“快杀”

据搜狐网的报导,上述知情人还进一步披露,身为河北省政法委书记的张越之所以会插手此案,与一位“原省政法系统的老领导”有关。

据透露,21年前,河北公检法机关曾有人提出异议,认为聂树斌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应改判死缓。但该领导下令“要杀,而且快杀”。该领导后来调任北京任职,是张越的“盟友”、原中共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的上级。

因此,聂树斌案二审“1995年4月20日省高院立案,22日提审,25日就出了判决书,26日出了死刑命令,27日就杀了。”聂树斌案的几位办案警察在此案了结后,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升迁。

法广随即在相关报导中指出,二十年前主政河北政法的人正是原中共安全部长许永跃。

报导并称,有熟悉此案的消息人士透露,2005年王书金案发,供认自己是“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凶手后,当时聂树斌案办案部门找到已是安全部部长的许永跃,据说正是许永跃出面强力阻挠。

当年曾追捕王书金的河北邯郸市广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郑成月,发现王书金的供述牵涉聂树斌案“一案两凶”后,曾数次联系办理此案的石家庄警方,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最后郑成月将线索提供给了媒体,“一案两兄,谁是真凶”的报导立即引发舆论哗然。郑成月因此被指“泄密”,最后被迫在49岁时提前离岗。

与此同时,坊间热传聂树斌被匆匆判处死刑并迅速执行的原因,还牵涉到器官移植黑幕。据说当时河北省高院判这个案子的时候,曾打算把他要判死缓,是因为有一位中共外交高官需要做肾脏移植,聂树斌恰恰“配上型了”,因此被当局快速判处并执行了死刑。

香港《东网》2015年5月曾刊文评论说,聂树斌案的最恐怖之处不在于是否错判,而在于是否故意错判,让聂成为中共恐怖器官买卖的牺牲品。

许永跃是江泽民曾庆红重用的人

据公开的资讯,中共前国安部长许永跃曾是中共元老陈云的秘书、陈云办公室负责人,历任中顾委副秘书长,河北省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因“搭上了江泽民的线”而得到江系的重用,1998年被江泽民提拔为中共国安部部长,为江掌管第二大特务机构。

港媒《前哨》2015年5月号报导,1989年“六四”前夕,江泽民被上调进京时,到机场迎接江的就是时任中顾委副秘书长的许永跃。江泽民登上中共党总书记的大位后,许受到了江的“重用和大力推荐”。

胡锦涛当政后开始从中共内部打击江系势力。2007年8月30日,中共17大召开前夕,许永跃被指与一名协助台湾搜集情报的女间谍李x素有交往,并因此被免去国家安全部部长职务。

香港《动向》杂志则在2015年4月号引消息人士透露称,原中共国安部部长许永跃已经被调查,其活动范围已被限制,不允许出京。调查方向也不但与政泉、方正两案有关,其在河北政法界的大量严重违法行为也是调查的一大重点。

聂树斌案要点梳理

聂树斌案是指1994年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发生的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作为本案犯罪嫌疑人,被河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死刑。1995年4月27日,在未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未满21岁的聂树斌被执行枪决。

2005年,王书金(河北广平人)在河南供称,1994年石家庄的强奸杀人案是其所为。2013年9月,河北省高级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2014年12月,最高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聂树斌案。

2014年12月,最高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法院复查聂树斌案。聂案律师在查看相关卷宗时发现,聂树斌被拘禁后四天的讯问笔录缺失。死者身上没有检测出他的体液和毛发。聂树斌当年供述的作案时间、地点、工具和抛尸场所,也存在前后矛盾。口供里,他甚至从来没有提过1994年8月5日(作案时间)这个时间。聂树斌是否曾遭遇刑讯逼供也一直有疑点。

山东省高级法院经复查后认为,聂案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在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建议最高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查。

2016年6月6日,最高法院决定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责任编辑:唐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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