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控告江泽民 律师:宪法赋予的权利

【新唐人2016年04月04日讯】目前对中共前党魁江泽民提出控告的人数已经超过20万6千人,但是中国大陆也传出控告江泽民的民众被骚扰和绑架事件。我们专访了知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他目前正在代理一起因为控告江泽民,而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案件。

3月16号上午,南京市溧水区法院对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肖玉珍进行非法庭审,知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为肖玉珍做了无罪辩护。《法轮大法明慧网》通讯员从南京发来消息说,这是法轮功被迫害16年来,该地区第一次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庭审,社会反响很大。

肖玉珍由于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曾被非法劳教两年,多次关进洗脑班。据《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去年全球掀起控告江泽民的浪潮后,南京地区约有700名法轮功学员向最高检和最高法邮寄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肖玉珍就是其中之一,之后她在9月被绑架。

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他是以两年前的一个老案子,已经处理过的老案子,再把她(肖玉珍)抓起来。抓她的原因实际上是(因为)诉江才抓她,但是起诉书回避了这个问题,没有讲你是因为起诉江泽民我才把你抓起来。”

张赞宁教授表示,基于两点,他这次为肖玉珍做了无罪辩护。

张赞宁:“一个就是公诉人所有的证据都和她(肖玉珍)的罪名‘破坏法律实施’没有关联性,所以这就无罪啊。第二个是没有危害性。起诉书也没有说这个肖玉珍的行为有任何危害性。”

除了肖玉珍,南京地区还有其他法轮功学员因为控告江泽民受到国保的绑架和骚扰。在中国大陆,身为公民想控告前领导人,涉及违法吗?

张赞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有控告国家公务员,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可以控告。”

中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张赞宁教授表示,各地公检法对控告江泽民的公民进行骚扰才是违法的。

张赞宁:“就是起诉江泽民不但没有立案,还把控告江泽民的人给抓起来。这肯定不合法 。这就是证明我们国家还不是一个法治国家,领导人的权力比法律还大。在江泽民执政时期,我们国家的司法明显是个大倒退,特别是610这个组织,它实际上就是盖世太保它凌驾于法律之上,甚至可以指挥公检法。”

前不久上海知名维权律师郑恩宠表示,很多大陆维权律师心中已有筹备,当起诉江泽民的那一天到来,可以做的有很多。张赞宁教授也表示赞同。

张赞宁:“审判江泽民、起诉江泽民这一天,我想我们应该能等的到,不过是早晚的问题。所以律师做好准备是完全正确的。”

肖玉珍的案件法院没有当场作出判决。《明慧网》通讯员说,开庭当天,为阻止法轮功学员去旁听,当地政府安排了各单位的人士占满旁听席,但人们听了张赞宁教授做的无罪辩护,互相传告,原来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是江泽民在肆意践踏宪法在破坏法律实施。

采访/陈汉 编辑/尚燕 后制/舒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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